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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000014348/2021-0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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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機構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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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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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日期202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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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效性有效
蒙自市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一、總體情況
2020年以來,市公安局根據(jù)市委、市政府的統(tǒng)一部署,把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擺上突出位置,以建設高水平的政務信息公開網(wǎng)站為重點,通過健全工作機制、加強更新維護、優(yōu)化便民舉措和推動警民交流,不僅有效確保了政務信息公開率和群眾知情權,而且密切了警民關系,優(yōu)化了公安形象。
(一)精心組織,切實把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擺上位置。市委、市政府對政務信息公開工作部署后,市局高度重視,立即采取多種措施,狠抓組織推進。一是明確目標,精心部署。在2018年2月,市局研究通過《蒙自市公安局關于進一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施方案》,并下發(fā)局屬各部門,明確要把政務信息公開作為宣傳公安工作、展示公安隊伍良好形象的重要契機,全力抓好組織推進,動員和組織各警種、部門全力抓好政務信息公開工作。二是嚴格標準,及時在相關門戶網(wǎng)站公布信息。同時,突出警務公開、公共服務、公眾參與等三大類內(nèi)容,圍繞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的全部信息,全面梳理、認真編制政務信息公開目錄,形成了分類清晰、體系完善的信息公開體系,為規(guī)范、順利實施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打牢了扎實基礎。三是專人專職,狠抓推進。為確保公安門戶網(wǎng)站規(guī)范、高效運行,專門抽調(diào)辦公室民警,專職門戶網(wǎng)站的信息更新工作,并建立辦公室牽頭組織、基層所隊策應聯(lián)動的政務信息公開工作體系,嚴格落實一把手負責制,定期抓好情況通報,促使各部門共同抓好門戶網(wǎng)站等信息公開工作,有效保障了信息公開的頻率和質(zhì)量。
(二)講究時效,抓好門戶網(wǎng)站更新維護工作。根據(jù)全市公安工作實際,嚴格按照“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的要求,組織和協(xié)調(diào)局屬各部門,扎實抓好門戶網(wǎng)站的信息發(fā)布和更新維護工作。一是主動抓好工作類信息的發(fā)布。從加強公安正面宣傳和網(wǎng)上輿情引導的高度出發(fā),定期抓好相關中心工作、專項行動、行政管理、服務民生等工作動態(tài)、成果的總結,報經(jīng)相關領導審批后,由市局辦公室在網(wǎng)上發(fā)布,努力使各項公安工作成果均能在網(wǎng)上得到及時、全面、有效的宣傳。2020年,共發(fā)布工作動態(tài)等各類信息442條,使蒙自市政府門戶網(wǎng)站成為電視、報刊等傳統(tǒng)媒體之外的又一重要宣傳平臺。二是嚴格落實“警務公開制度”。各服務窗口按照以“隊伍零違紀、執(zhí)法零差錯、業(yè)務零積壓、服務零投訴、群眾零距離”的要求,嚴格落實政務公開制度,在大廳及各窗口張貼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業(yè)務辦理流程,并通過我市政務信息公開網(wǎng)站、云南省政務服務平臺、公安機關“互聯(lián)網(wǎng)+”等信息平臺,及時公布行政辦事指南、行政審批權責清單、工作流程等,讓群眾能直觀了解整個辦理程序、流程、收費標準,除公安機關涉密信息不能公開外,其他涉及群眾利益的業(yè)務要全面公開,該上墻的上墻,該公示的公示,該告知的告知,讓公安工作在群眾眼光下運行,堅持做到“服務項目公開、服務流程公開、收費標準公開、承諾服務公開”,切實解決好服務群眾“零公里”問題,進一步改善警民關系,提升公安機關公信力,增強人民群眾對公安機關的滿意度。我局行政事業(yè)收費項目共32項,其中戶籍窗口5項、出入境窗口22項、車管窗口5項,均在各個窗口部門進行張貼公示。三是積極抓好互動類信息的反饋。圍繞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在網(wǎng)上設置的互動欄目,嚴格按照處置在快、反饋在早、用語規(guī)范的原則,及時受理、穩(wěn)妥處置群眾在網(wǎng)上提出的咨詢建議、舉報投訴類信息,2020年,共整理回復“統(tǒng)一信箱”“網(wǎng)絡問政”“政務熱線平臺”等共578件,確保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反饋,著力提升群眾的滿意度。
(三)以人為本,不斷完善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和舉措。把群眾滿意作為第一目標,主動了解群眾需求,優(yōu)化完善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提高服務群眾水平。一是進一步明確職責。將相關部門關于網(wǎng)站管理、欄目維護、信息發(fā)布、監(jiān)督管理、安全保障等職責任務,以及上網(wǎng)信息的初選、編輯、復審、發(fā)布管理等工作流程和審核權限予以固化,明確責任追究措施,確保了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常態(tài)、規(guī)范運作。二是拓展信息公開渠道。在抓好公安門戶網(wǎng)站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同時,主動將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向蒙自電視臺、廣播電臺等媒體延伸,向公安機關組織的“開門評警”等警民互動活動延伸,并積極參與市政府組織的政務熱線,極大地豐富了信息公開的形式和渠道,提升了公安工作的透明度。目前,蒙自市公安局開通的新媒體主要有微博、微信、頭條號、抖音四類:蒙自警方新浪微博開通于2011年9月26日,目前共發(fā)布信息18390條,擁有粉絲14502人;蒙自警方騰訊微博因運營商停止服務已關閉;蒙自警方微信公眾號開通于2014年1月6日,目前共發(fā)布信息1284條,擁有粉絲86177人;蒙自警方頭條號開通于2016年12月2日,目前共發(fā)布信息2821條,擁有粉絲5028人。平安蒙自抖音號開通于2019年2月1日,目前共發(fā)布視頻96條,目前有粉絲4674人。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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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nèi)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對外公開總數(shù)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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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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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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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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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nèi)容 |
上一年項目數(shù)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shù)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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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35 |
36,增加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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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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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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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nèi)容 |
上一年項目數(shù)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shù)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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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928 |
910,減18 |
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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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43 |
42,減1 |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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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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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nèi)容 |
上一年項目數(shù)量 |
本年增/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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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
31 |
32項, 增加1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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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九)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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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nèi)容 |
采購項目數(shù)量 |
采購總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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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購 |
244237項 |
7676357.3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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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shù)據(jù)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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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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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yè)企業(yè)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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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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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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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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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qū)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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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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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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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wěn)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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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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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nèi)部事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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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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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zhí)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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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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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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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xiàn)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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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nèi)容仍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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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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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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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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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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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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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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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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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xù)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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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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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jīng)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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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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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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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1、公開規(guī)章和規(guī)范性文件。市局早年已按要求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重點工作通報”網(wǎng)站上公開現(xiàn)行規(guī)章和規(guī)范性文件,暫未在蒙自市政府門戶網(wǎng)站上公開,是否需要公開,在哪個欄目上公開,請牽頭部門指導。
2、關于公開人大、政協(xié)提案工作。相關文件要求按年度分類發(fā)布,公開年度建議提案辦理總體情況等有關情況,網(wǎng)站發(fā)布的復文標題提供發(fā)布機構、內(nèi)容概述、發(fā)布日期、文號等,方便查詢。2020年,市局的所有提案均按要求報至市政府督查室,并將不涉密的提案在日常信息公開的欄目下進行公開,提案公開是否有專欄,在哪個版塊下公開,公安局將予以全力配合。
蒙自市公安局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