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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000014348/2020-04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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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機構蒙自市自然資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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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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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日期202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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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效性有效
關于出讓地塊HGT-11-48建設用地規(guī)劃設計條件調整的公示
出讓地塊HGT-11-48位于我市上海路東側,總用地面積13336.7275㎡(約20畝)。該地塊規(guī)劃設計條件由州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于2011年10月21日下發(fā),主要經濟技術指標為:居住用地,總用地面積20畝,建筑密度≤35%,容積率:1.2-3.0,綠地率≥35%,車位:0.8個/100m2建筑面積。2012年12月31日紅河凱邦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與紅河州國土資源局簽訂該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紅河凱邦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取得該地塊空師相關情況說明,地塊內凈空允許的建筑物最高海拔高度1301米,結合西側上海路人行道海拔1293.8米,經初步測算,建筑凈空允許建設高度約7.2米,若按照建筑密度35%、建筑凈空允許建設高度約7.2米(按2層算)進行測算,則地塊內容積率最大為0.7,無法達到規(guī)劃設計條件中容積率下限1.2的要求,故以此高度進行方案設計,難以滿足原批準規(guī)劃指標要求。
綜上,受空師限高影響,建設單位難以對土地進行開發(fā),造成土地閑置。土地閑置本質是浪費了寶貴的土地資源,加劇了人地矛盾,占用了大量的建設用地指標。與此同時,土地閑置也減少了社會經濟效益,因土地延開發(fā)而使本來正常情況下項目建成后理應產生的社會經濟效益,包括提供就業(yè)機會、稅收等推遲兌現,從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紅河州、蒙自市經濟發(fā)展。
解決閑置土地問題,不僅需要企業(yè)自身,還需要政府部門的積極支持,現建設單位提出申請,申請將地塊技術經濟指標調整為容積率1.0-1.6,建筑密度≤45%,綠地率≥30%,建筑高度≤27米,車位:1個/100m2建筑面積,同時滿足1.5個/戶。
綜上,為盤活閑置土地,解決企業(yè)投資資金積壓問題,加快蒙自城市建設進程,建議調整地塊容積率1.0-1.6,建筑密度≤45%,綠地率≥30%,建筑高度≤27米,車位:1個/100m2建筑面積,同時滿足1.5個/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xiāng)規(guī)劃法》相關規(guī)定,我局于2020年11月27日在蒙自市城鄉(xiāng)規(guī)劃管理處會議室舉行“關于出讓地塊HGT-11-48建設用地規(guī)劃設計條件調整專家論證會”,與會專家聽取匯報后,同意地塊規(guī)劃設計條件變更事宜。
現擬對地塊規(guī)劃控制指標變更相關事宜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自2020年12月3日至2020年12月10日,如有意見和建議,請在公示期限內以書面形式提出反饋意見。
附圖:1、區(qū)位圖;
聯系地址:蒙自市城鄉(xiāng)規(guī)劃管理處(文萃路南延中地村保障性住房春熙苑小區(qū)2幢裙樓)
聯系人:楊沛翔
聯系電話:0873—3724529
0873—3796058
蒙自市自然資源局
2020年12月3日
附件【附件一:hgt-11-48區(qū)位圖.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