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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000014348/2021-02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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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機構蒙自市自然資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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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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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日期202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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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效性有效
關于20C-2-1、20C-2-2地塊用地性質及技術經濟指標調整的公示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xiāng)規(guī)劃法》相關規(guī)定,我局于2021年7月28日在蒙自市城鄉(xiāng)規(guī)劃管理處會議室舉行關于20C-2-1、20C-2-2地塊用地性質及技術經濟指標調整的專家論證會,與會專家聽取匯報后,同意地塊用地性質及技術經濟指標調整事宜。
現(xiàn)對地塊調整相關事宜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自2021年7月30日至2021年8月5日,如有意見和建議,請在公示期限內以書面形式提出反饋意見。
具體調整事宜說明如下:
20C-2-1、20C-2-2地塊位于蒙自西收費站旁,用地面積分別為10596.249㎡(約15.894畝)、4285.78㎡(約6.429畝),根據(jù)《紅河州蒙自市燃氣專項規(guī)劃(2015-2030)》,我局于2020年6月16日核發(fā)地塊規(guī)劃設計條件,規(guī)劃用地性質為供應設施用地U1,云南德合祿馬投資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通過“招拍掛”程序,依法取得位于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蒙自西收費站出口處20C-2-1、20C-2-2地塊的土地使用權。
現(xiàn)該公司申請將規(guī)劃用地性質由供應設施用地U1調整為加油加氣站用地B41。 根據(jù)云南省人民政府文件(云政發(fā)〔2020〕7號)《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天然氣協(xié)調穩(wěn)定發(fā)展的實施意見》附件中:“六、保障措施(二)強化用地保障,加快項目推進中所提及的鼓勵儲氣設施集約運營、合建公用,支持區(qū)域級、省級應急儲氣中心建設,減少設施用地,降低運行成本的相關要求”,考慮到項目內部分內容屬經營性質,為解決蒙自市城市燃氣應急供應,確保能源供給安全,以及向過往大貨車提供加氣服務,建議同意20C-2-1、20C-2-2地塊規(guī)劃用地性質由供應設施用地U1調整為加油加氣站用地B41。建議地塊經濟技術指標調整為容積率≤1.2,建筑密度≤40%,綠地率≥25%,建筑高度<24米。
附件:區(qū)位圖
聯(lián)系地址:蒙自市城鄉(xiāng)規(guī)劃管理處(文萃路南延中地村保障性住房春熙苑小區(qū)2幢裙樓)
聯(lián)系電話:0873—3725280
0873—3730719
蒙自市自然資源局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