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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000014348/2020-05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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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機構蒙自市林業(yè)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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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蒙林草函〔2020〕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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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日期20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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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效性有效
蒙自市林業(yè)和草原局對蒙自市第三屆人大四次會議第158號建議的答復
李婷代表:
您在蒙自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提出的《關于支持南湖橡膠廠植樹綠廠的建議》,已轉交我局主辦。收到您的建議后,局領導高度重視,及時召開會議研究并多次實地調研。現(xiàn)將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通過與您進行面對面溝通,您要求根據(jù)實際情況全面改造南湖橡膠廠廠區(qū)綠化區(qū)域。經初步核算,該項目大約需要200萬元左右,資金過大,由于林草局的資金來源為項目資金,廠區(qū)綠化無項目支撐,無法保證廠區(qū)的區(qū)域綠化。經局領導研究決定,為南湖橡膠廠廠區(qū)綠化提供3-4厘米粗的綠化苗木90株。分別為香樟30株、藍花楹30株、冬櫻花15株和緬桂15株。
感謝您對我市林業(yè)綠化工作的關心和支持,請在今后對我們的工作多提寶貴意見和建議。
蒙自市林業(yè)和草原局
2020年6月15日